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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设杯”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应用大赛答疑公告(第1 期)

日期:2020-07-03 来源:大赛组委会

首届中设杯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应用大赛

答疑公告

(第1期)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0年6月17日



首届中设杯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应用大赛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大赛组委会针对参赛单位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参赛报名阶段的问题答疑

1、若江苏企业的子公司在外省,且拟报送的作品在外省应用,但作品的第一牵头单位注册地在江苏,能否报名参赛?

答:可以,但是必须以江苏的总部企业名义报名参赛,且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江苏的企业正式员工。

关于大赛的参赛对象、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只面向江苏省的单位(含在江苏有分、子公司的外省单位)、或在江苏对智能交通感兴趣的公众;

2)参赛作品只能是在江苏省应用的作品、或在外省应用的江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

2、正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项目,可看到部分应用效果但还未完全建成,能否依托此项目进行报名参赛?

答:可以参赛。

3、多种技术、多个子系统集成的作品能否参赛?

答:可以参赛。此类作品属于集成创新型。

4、大赛对作品的成熟性有较高要求,而成熟性应如何界定?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如3-5年)的产品能否参赛?

答:成熟性以作品本身的成熟等级来做界定,如概念阶段、原型阶段、测试阶段、工程阶段、产业化阶段。

使用了3-5年的产品可以参赛。建议对作品各个维度的特点(成熟性、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等)做好综合权衡,除了产品本身的功能与性能需要展示外,还可采用多种材料佐证作品的影响力,如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用户证明、查新报告等。

5、参数作品的知识产权怎么界定?

答: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赛作品有关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应归属于参赛作品的第一承担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只要作品来源于参赛单位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并且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均可参赛。

6、对于集团所属的分、子公司,其参赛作品由所属集团统一报名还是各自进行报名?

答:建议各分、子公司将作品汇总至所属集团,由所属集团统一审核、筛选后将优秀作品集中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7、在报名登记表中,关于选手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一栏,如果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是否需要每家参赛单位都盖章,还是只需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盖章即可?

答:为确保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参赛单位均须盖章。

二、初赛提交阶段的问题答疑

1、初赛提交作品的视频长度和内容、形式等有何要求?

答:视频长度8-10分钟。内容和形式自拟,建议如下:

1)         背景及意义(尽量精炼)

2)         产品功能(突出亮点)

3)         创新点、优势(如指标对比)

4)         推广应用情况、社会评价(外部证明材料)

表现形式建议尽量多样化,以便多方位展示作品的效果。

2、在初赛阶段提交的作品视频,可以请广告公司制作吗?自行制作的视频是否会因为效果不如专业广告公司制作的视频而被扣分?

答:可以自行制作视频,也可以请专业的广告公司制作视频。但大赛组委会不做强行要求,也不会指定广告公司,各参赛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从成本、效果等方面自行考虑。大赛评委会主要基于作品的内容、效果、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可推广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3、初赛阶段提交作品的视频主讲人是否必须为第一完成人?

答: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确定。

三、作品完善阶段的问题答疑

1、作品完善阶段是对初赛的视频完善,还是对作品的完善?

答:是对参赛作品的完善。初赛的视频(8-10分钟)提交方式只是一种展现形式,最终还是对参赛作品本身的完善。

参赛作品是有应用前景的硬件实物产品、系统软件,也可以是创新性的技术方案、算法、模型等。

2、关于作品的可重现性,作何解释?

答:是指作品涉及的实验方法、实验数据、技术路径、实验结果等具有真实性,在同样的实验条件下可以重现实验结论。

3、关于作品的完整性,作何解释?

答:完整性包括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作品内容的完整性,应能表达作品的意义、功能、效果、经济性、实用性、创新性、推广性等。

4、如何体现参赛作品的创新性?

答:可通过获奖、知识产权、专家鉴定、知名媒体报道等外部支撑性材料体现,也可采用权威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进行佐证。

四、最终评审阶段的问题答疑

1、进入决赛现场演示的作品是PPT、还是实物产品或系统软件?

答:进入决赛的作品必须用PPT进行现场汇报。对于实物产品或系统软件等类型的参赛作品,可以辅助采用现场演示产品的方式进行汇报(此项可自行决定),但不得超过大赛规定的汇报时间。

2、决赛阶段的汇报、演示工作由谁负责完成?

答:原则上应由参赛作品的第一完成人负责,参赛小组成员可以辅助第一完成人进行作品的现场展示(如有)。

3、在决赛现场回答专家提问时,可否由参赛小组的成员作答?

答:可以。由于一个好的作品往往是一个团队的结晶,每个团队成员都有各自的技术特长,因此,在现场答辩时,可以由作品第一完成人、或者根据问题类型由参赛小组的成员作答。但决赛现场有人数限制,初定每个参赛队伍四人入场,最终以大赛“竞赛手册”的规定为准。

4、大赛评委名单是否确定?

答:大赛评委名单分别在初赛前、决赛前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组建评委专家队伍。

五、表彰奖励阶段的问题答疑

1、大赛表彰奖励的荣誉称号是否能重复获得,如获得了第1名的奖励称号,是否还能同时获得前3名的奖励称号?

答:大赛组委会将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规定。

2、参赛作品如有多个合作单位,奖励怎么分配?

答:荣誉奖励属于作品的第一完成人。物质奖励由参赛团队合理进行分配。

3、对于未晋级决赛的作品,大赛组委会为参赛单位提供类似于参赛证明的证书吗?

答:大赛组委会商定后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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