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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公布

日期:2023-12-14 来源:科 技 部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近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2023〕225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办法》适用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统称提名者)等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活动。

《办法》分为总则、提名资格、提名程序、提名要求、纪律与处罚、附则六个章节。

《办法》指出,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奖励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体现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履行提名、答辩、异议和信访处理等责任。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docx